站内搜索: 中文 | ENGLISH
首 页 关于大唐经营发展新闻中心热点专题企业文化专项工作法规标准媒体中心
首页 >> 专项工作 >> 安全生产 >> 安全大家谈
人力资源
人事任免
安全生产
廉洁文化
思政工作
工会之窗
团青风采
大唐政工
文明单位
安全大家谈
给自己点亮一盏“安全灯”
  来源:大唐七台河发电公司   作者:丁红波   字体:    
    有这样一则故事:说的是有一位盲人在黑夜里提着一盏灯走路,别人问他,你又看不见,提着灯有什么用呢?这位盲人说,我提着灯走路,不是给自己照亮,而是给别人照亮,防止别人碰伤了我。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这是安全工作中经常提到的“三不伤害”内容,细细品味,其中蕴含的意义很令人深思。
 
    我们无论做每项工作,都应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谁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呢?可是,想一想我们每周安全会上学习的事故通报,因违章操作自己伤害自己的事例屡见不鲜: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造成摔伤;带电操作不戴绝缘手套,发生触电事故等等。看来,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并不是很容易,不但要有安全意识,还要能够真正去执行安全操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至于“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也有很多规章可循、制度可依,如:运行人员在做安全措施时,规定了要有“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在正在维修的设备旁,要求有“有人工作,禁止启动”等警示牌。这就可以提示工作人员,不要为了图省事,该放的标志不放,该有的警示没有,最终导致安全事故。
 
    那么,我们在工作中,能否也为自己点亮一盏灯,以确保安全呢?
发表日期:2007-06-22
Copyright(C)www.china-cd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邮编:100032
网站导航 | 法律声明 | 网站编辑部邮箱:webmaster@china-cdt.com 京ICP备06031474号
网站技术服务:北京华亚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