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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中央对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提出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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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深化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各项任务要求落到实处,11月24日,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宜的通知》(团教组字〔2005〕9号),提出三项新要求。

    一是教育活动时间适当延长。根据目前各地、各系统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教育活动延长时间至2006年第一季度,各省级团委要按此时间安排,把握好本地区、本单位教育活动总体进度,推动教育活动进一步深化。

    二是要切实开展好“增强团员意识,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周活动。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决定于12月3日至12月10日在全团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周活动。主题实践周是全团性的统一活动,是扎实推进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的重大举措。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在全团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服务和谐社会”主题实践周活动的通知》(团教组字8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组织开展好这次活动。

    三是积极报送团员意识教育主题实践活动资料。各地在扎实推进教育活动的过程中,结合各自实际,创造性地开展了许多丰富多彩、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主题实践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不断丰富教育活动内容、创新教育活动形式,活跃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团中央增强共青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将各地的主题实践活动情况编印成册,供各级团组织参考借鉴。原则上每个省级团委要报送10个主题实践活动材料。
发表日期:2005-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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