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并征得中共黑龙江省委同意,集团公司党组决定:王英坤同志任中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党组纪检组组长兼工会主席(集团公司本部部门副主任级)。免去:张显平同志的中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职务;方玉民的中共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党组决定:路胜利同志任中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委员会委员、副书记,中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兼工会主席。免去李继烈同志的中共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委员会副书记、委员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党组决定:潘罗生同志任中共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免去:陈侃同志的中共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职务;路胜利同志的中共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工会主席职务。
根据工作需要,集团公司党组决定:王连华同志任中共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委员会书记;张超、陈湘宁、粟永基、磨成标同志任中共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委员会委员;石志成同志兼任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工会主席。免去段忠民同志的中共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委员会委员职务;免去李继红同志的中共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免去陆建秋同志的中共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委员会委员、大唐岩滩水力发电厂工会主席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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