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实施细则,3月12日,大唐长春第二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定并实施了《廉洁从业行为警戒线及处理规定》,进一步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方式和新手段,健全和完善惩防体系,为实现公司经营安全和重点岗位人员行为安全奠定基础。
该公司《廉洁从业行为警戒线及处理规定》共4章18条,对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的日常行为提出了约束和要求。为确保执行到位,该公司成立了由纪委牵头的廉洁从业行为监督检查小组,纪检监察部为日常检查的牵头部门,思想政治工作部、人力资源部、市场运营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协调配合,检查考核结果由监督检查小组下达。
该公司将警戒线划分为“警告线、黄线、红线”3条, 全方位、全过程监督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的从业行为,根据违规行为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考核及处理。
该公司规定,凡是在职工利益分配中暗箱操作、有失公平的,对公司下达的年度预算、计划指标等完成情况隐瞒虚报的,深入现场及执行到位要求不够、没有做到“十放心”和“六不走”的,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整改措施未认真落实等6项行为,均视为触警告线。触警告线1次,要进行经济考核,中层干部还要在生产早会上予以通报批评。
该公司对于滥用职权,安排工作有误、影响正常生产及忽视职工安全卫生保护的,管理工作中不发扬民主、影响职工队伍思想稳定的,对领导交办的工作推诿懈怠、有意延误执行等7项行为,视为触黄线。管理人员直接触黄线1次,要在公司生产早会上通报批评,触警告线5次被视为触黄线1次;1年内累计两次触黄线的,调离原管理岗位,降为工人岗位。中层干部直接触黄线1次,记入责任过失1次;1年内累计两次责任过失的,免去中层干部职务。
该公司把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收钱敛财的,工作不到位、造成多人集体上访的,在群众中散布谣言、有意破坏企业形象的,参与赌博或卖淫嫖娼等非法活动、被公安机关或纪检监察机关抓获或经公司有关部门调查核实的,工作严重失职、玩忽职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等11项行为视为触红线。管理人员触红线1次,直接调离原管理岗位,降为工人岗位;中层干部触红线1次的,直接免职。
该公司廉洁从业行为警戒线制度的出台,增强了每位中层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促进了反腐倡廉“危险点(源)”分析预控工作的深化开展,为巩固“廉洁单位”创建成果,进一步提高执行力,创建和谐企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纪律和从业行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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