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高度重视普法工作,始终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治企,规范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该公司创新法律事务工作方法,推行法律意见书制度,收到了良好效果。
作为企业法律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总经理工作部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法律法规的条款变更,及时通过咨询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直接提供给公司决策层,有效地指导和规范了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规避了法律风险。
2007年6月,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通过对相关案例的深入研究,为人力资源部出具了一份《规范临时用工,避免劳动纠纷》的法律意见书,帮助公司从法律层面规范了临时用工制度,消除了在临时用工方面存在的劳动纠纷隐患;9月,总经部针对拉煤车辆持续频繁发生拥堵公司西大门的问题,出具了《关于对拉煤车辆堵西大门事件的意见》,使公司充分利用法律武器,调动公安机关的力量,及时妥善地解决了问题,保证了公司的燃煤供应畅通。
2007年至今,该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共出具法律意见书5份,全部被公司采纳并具体执行,为公司的快速、健康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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