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 2011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启动年,为开展好今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12月2日,集团公司在总部举办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专题讲座,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经济法室副主任袁杰就“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与经济立法”等内容进行了讲解与宣传。
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刘顺达,党组成员、副总经理蔡哲夫、王森听取了讲座。讲座由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王静远主持。
201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全国人大会议上宣布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集团公司作为国有大型企业,加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与宣传,有利于维护企业和谐发展,有利于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和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
袁杰首先阐述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概念、形成标志、历史贡献和经验总结,并结合2011年“12.4”的主题——“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重点回顾了我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制定和完善新中国宪法的伟大历史变迁;着眼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重点介绍了我国经济立法的4个发展阶段、有关立法背景及立法程序,介绍了我国在立法民主化和科学化方面取得的进步。
集团公司总部各部门领导及全体员工、在京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聆听了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