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中文 | ENGLISH
首 页 关于大唐经营发展新闻中心热点专题企业文化专项工作法规标准媒体中心
首页 >> 热点专题 >> 专题聚焦 >>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五五”普法专题报道
专题聚焦
2006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五五”普法专题报道
“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的由来
  来源:   作者:   字体:    
     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01年4月26日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基础,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是实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的基础,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全体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首要的任务就是要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公民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权威。因此,将现行宪法的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充分体现了宪法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体现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本任务,体现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发表日期:2006-12-07
Copyright(C)www.china-cd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1号 邮编:100032
网站导航 | 法律声明 | 网站编辑部邮箱:webmaster@china-cdt.com 京ICP备06031474号
网站技术服务:北京华亚美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