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石门电厂位于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设计规划容量120万千瓦,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2台30MW机组,于1993年11月正式开工建设,工程总投资27.3亿元。
石门电厂在建厂后短短5年中,实现了三次大的跨越:1996年10月、1997年9月,两台机组先后实现基建移交生产达标,其中1号机组是全国首批7台基建达标机组之一;1998年3月,石门电厂实现安全文明生产达部标;1999年8月,被国家电力公司授予全国“一流火力发电厂”。
紧紧围绕“发展、改革、管理、效益”八字工作方针,秉承“人为本,严管理,创效益,争一流”的企业精神,石门电厂两个文明建设取得丰硕成果。2000年8月荣获国家电力公司“双文明单位”称号。2001年成为亚太地区首家同时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双认证的燃煤火力发电厂。2002年荣获省电力公司警民共建先进单位称号,2003年荣获全国首批管理创新示范单位、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先进单位、首届湖南省企业100强、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湖南省优秀企业、湖南省电力公司文明单位标兵。截止2004年9月20日,全厂已累计发电193亿千瓦时,充分发挥了湖南电网骨干电厂的作用,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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