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建设,根据国家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集团公司组织制定了创建“两型企业”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日前以大唐集团制[2007]17号文件下发了《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建“两型企业”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的通知》。 创建“两型企业”管理办法中明确了集团公司创建“两型企业”领导小组及工作组的主要职责,并对集团公司本部相关部门、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在创建“两型企业”中的职责任务作出规定。“两型企业”的指标体系由资源消耗指标和污染物排放指标组成,资源消耗指标包括供电标准煤耗率和单位发电量单位水耗取水量,污染物排放指标主要包括烟尘、废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等排放浓度和排放总量。供电煤耗标准值根据火电机组平均利用小时、空冷、循环流化床、脱硫、煤质等条件制定。“两型企业”具体指标要求,一是全厂供电煤耗率完成当年“两型企业”标准值,逐年接近全国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最终在设计工况下达到设计标准值;二是单位发电量取水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三是无一般(IV级)及以上环境事件,按期完成环保设施限期治理任务,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环保法规标准要求。根据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要求,集团公司每年对“两型企业”指标体系进行调整和修订,以保持“两型企业”指标体系的先进性和导向性。 创建“两型企业”管理办法中规定,列入国家“十一五”关停计划的火电机组,暂不参与“两型企业”考核和管理。集团公司将建设“两型企业”管理信息平台,按月发布“两型企业”对标和排序结果。集团公司发电企业以厂(公司)为单位参与“两型企业”创建和管理。年度内满足“两型企业”所有指标标准要求,经集团公司批准,授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称号,颁发奖牌并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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