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是历史的积淀,企业文化是企业在生产经营实践中逐步积累并经过加工提炼而形成的企业精神和一系列理念的总和,反映的是企业及其员工最基本、最核心的价值观,对企业的各项工作和长远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持久的、全面而深刻的影响。因此,企业文化既应是高度抽象的,又应是非常具体的。
所谓高度抽象,就是说企业文化既要源于实践、又要高于实践,能够把企业在实践中积累起来的一切好的、具体的东西进行高度抽象和概括,使之提升到一个更高的境界,成为更具有普遍指导性、约束性和规范性的内容。
所谓具体,就是说企业文化要具有本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内涵,充分反映大唐自身的特点,充分反映集团公司组建以来全体员工在工作实践中形成的、能够起到激励斗志的那么一种精神,充分反映全体员工认同的共同愿景。而不能仅仅是一般化的、放到任何企业都适用的东西。
既高度抽象,又非常具体;既能够充分反映事物的本质,又不与其他企业雷同,不落俗套,这是企业文化的生命力之所在。因此,研究企业文化,关键是要处理好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抽象与具体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集团公司组建以来,在生产、经营、管理、发展以及工作作风等诸多方面都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不仅支撑了集团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而且对于集团公司发展战略的实现都具有重要意义,需要进行高度概括和认真提炼。目前的理念识别系统从总体上说已经基本反映了集团公司企业文化建设的现状,但有些内容需要再抽象,有些内容需要再具体。就是说要在抽象与具体的结合上再下一些功夫。
例如,把企业目标定为“打造一流国有企业,进军世界500强”,就过于具体,不够抽象。因为进军世界500强只是集团公司发展战略中的一个具体的阶段性目标,进入世界500强后,再向什么目标努力呢?所以说企业文化层面上的企业目标不同于实际工作中的目标,它不应当是具体的,而应是高度抽象的。又如,把经营理念确定为“追求集团效益最大化”,显得过于狭窄了,没有体现出大型国有骨干企业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也不具备国际大企业的风范。企业在经营理念上追求效益最大化是无可厚非的,但这个效益不应局限与企业效益,而应当包括社会效益,企业在追求自身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应尽的社会责任。效益的前面最好不加限制词或定语,以免挂一漏万。以上两例都是过于具体,不够抽象;还有些内容与之相反,过于一般化了,失去了企业自身的特点。我们认为,集团公司组建两年多来,抢抓机遇,保持了较快的发展速度是我们集团的一个显著特点;系统全体职工奋勇拼搏,力争上游是企业精神的集中表现。
总之,建议根据抽象与具体相结合的原则,对集团公司理念识别系统进行再提炼、再概括,使之既能够充分体现集团公司的特点,又具有一般意义;既能够吸纳过去的成果,又可以指导未来的发展。这部分内容搞好了,集团公司的企业文化也就成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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